质量保证书
【精华】质量保证书模板集合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保证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保证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质量保证书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本人承担的 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做如下保证:
一是保证按照甲方与工程发包商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
二是保证按照甲方与工程发包商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如在施工期间本承包人不能按照甲方与工程发包商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或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且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均由本承包人承担。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2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______ 天包退;_______ 天包换; _______ 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_________天。______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年。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尊敬的xx:
社会郑重作出四项承诺:不生产、销售伪劣医药产品,不以虚假广告诱骗群众,以优质产品奉献社会,以优良服务奉献人民;制定北京医药行业行规行约,建设百姓放心企业;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团结、依靠社会力量,促进医药行业质量信用建设,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保证单位:
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4
xxxxxxx(单位或公司):
我方作为贵公司xxxxxxxxx货物的供应商,向贵公司做出如下保证: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保证
我方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二、关于我方供应货物的保证
1、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供应货物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不作随意更换。
3、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低于xx天,自货物经贵公司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4、我方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6、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7、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我方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30%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保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供应商: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5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 我公司在施工中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和积极接受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做如下承诺: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
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
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7日
质量保证书 篇6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二、组织内部防火检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
三、该场所正常营业后保证不影响楼上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四、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保证人:
20xx年2月4日
质量保证书 篇7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保证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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