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时间:2024-05-31 19:42:21
督查方案汇总九篇

督查方案汇总九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督查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督查方案 篇1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二、督查方式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三、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督查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三、督查的重点事项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六、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xx]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政府办侧重汇总《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督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此处隐藏18365个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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