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时间:2025-01-26 13:07:57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 ……此处隐藏28771个字……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五)全面规范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六)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的无害无处理的监管。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5

2014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二、重视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强化监督。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加强执法。一是制定完善了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准确、书写规范、档案完整。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规范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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